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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坦白,我是為了投票而開這個部落格。

這是忠於自己的感情,大聲說喜歡。

我喜歡睡覺喜歡吃東西喜歡上網亂逛喜歡聽音樂喜歡看電影喜歡...生活!

我喜歡,因為這是我自己

在還可以跟自己坦白的時候就赤裸裸審視自己

人越大,屬於自我個性的東西會越來越少,除非你自我中心的厲害一個人住在自己的世界...

要不然,你還是要跟人妥協

然後,失去自己......慢慢跟著別人的期望走

看似悲哀,這就是我們的生活方式

 

在還有自我的時候,要留下身為「自己」的證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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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偶是小娜*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